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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岳阳房地产市场月报

文章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2-05-07 浏览次数: 快捷操作:【打印】【收藏】【关闭

据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统计,20224月,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共成交16.26万㎡,环比增长70.3%,同比下降10.3%。具体各项指标如下:

Part 1 土地市场

20224月,岳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市场共成交1宗土地,成交总面积约0.79万㎡,成交金额0.23亿元。本月无土地出让。

(注:土地出让、成交范围为岳阳市中心城区,规划用途仅包含住宅、商业用地。)

20224月岳阳市中心城区土地成交信息

【数据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Part 2 商品房市场

一、预售发证情况

2022年4月,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增预售许可证10本,8个项目获批证件。商品房预售总房源559套,面积7.6m2,环比分别增长350.8%、40.7%,同比分别下降78.0%74.1%。其中商品住房预售总房源546套,面积6.82m2,环比分别增长658.3%、675.0%,同比分别下降76.7%、74.9%。非住宅预售总房源13套,面积0.78m2环比分别下降75.0%、82.7%,同比分别下降93.3%68.2%。商品住宅预售套数占总套数的97.7%,面积占比89.7%。拿证套数最多的项目是美的铂悦府,共119套房源,占总预售房源的21.3%。市场整体供货有所放量,但仍远低于往年同期水平。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20224月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发证信息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二、商品房成交状况

20224月,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共成交850套,面积16.26万㎡,环比分别增长7.1%、70.3%,同比分别下降44.3%、10.3%其中商品住宅共成交689套、面积12.41m2环比分别增长6.7%、54.0%,同比分别下降51.7%、28.4%;非住宅共成交161面积3.85m2环比分别增长8.8%、158.4%,同比分别增长61.0%、387.3%商品住宅成交套数占总成交套数81.1%,面积占比76.3%。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从不同区域来看,岳阳楼区4份以成交342商品房占领榜首位置占总成交量的40.2%经济开发区成交332套位列二,占总成交量的39.1%;南湖风景区成交108套位列第三,占总成交量的12.7%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从成交结构来看,岳阳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市场主力成交面积段仍集中在120-144m2,市场占比49.5%,占比较上期增长1.7%;主力成交单价段下滑至4000-5000元/m2之间,市场占比31.6%,占比较上期增长8.7%;总价段集中区域下滑至50-60万之间,市场占比22.1%,占比较上期增长3.8%。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从销售TOP10排行来看,4月份,岳阳美的梧桐庄园成交103套,占据商品房销售套数排行榜榜首。另外九个项目依次为悦湖湾小区、宝德东堤湾B地块、岳阳碧桂园·凤凰城、岳阳恒大养生谷、大汉新城、岳阳恒大华府、新辉国际城、碧桂园奥体华府、恒大绿洲。(注:多房号签约视为成交1套)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Part 3 市场小结

4月,受个人收入预期下降购房者观望情绪浓重等因素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整体表现低迷。从商品房成交结构来看,我市商品房主力成交单价段近年来首次下滑至4000-5000元/m2之间,总价集中段也下滑至50-60万之间,部分房企主动下调价格,以求尽快回笼资金。5月1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出台了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实行住宅用地出让优惠、放宽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条件、适当控制商业地产规模、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支持人才购房需求、推进地下车位销售及不动产登记、实施购房契税补贴优惠、支持住房刚性需求、放宽购房落户及就近入学条件、实施住房贷款或租金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加强房地产项目信贷支持、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优化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等共计15项具体措施。预计随着各项政策逐步落实,购房者预期和置业信心有望逐渐企稳市场交易数据也会有所改善

Part 4新闻资讯

一、国内新闻

1、2022年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0.7%。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7765亿元,同比增长0.7%;其中,住宅投资20761亿元,增长0.7%。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062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69045万平方米,增长1.1%。房屋新开工面积29838万平方米,下降17.5%。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21558万平方米,下降20.3%。房屋竣工面积16929万平方米,下降11.5%。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2323万平方米,下降11.3%。商品房销售面积3104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8.6%。商品房销售额29655亿元,下降22.7%;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5.6%。3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61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2%。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14.2%。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38159亿元,同比下降19.6%。其中,国内贷款5525亿元,下降23.5%;利用外资10亿元,下降7.8%;自筹资金12395亿元,下降4.8%;定金及预收款12252亿元,下降31.0%;个人按揭贷款6369亿元,下降18.8%。(来源:国家统计局)

2、人民银行:一季度全国房地产开发贷款月均多增约15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4月14日在2022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与去年四季度相比,今年一季度全国房地产开发贷款月均多增约1500亿元,与同期的新房在建规模相比,开发贷款余额也处在较高水平。

3、4月LPR与上月持平 房贷利率创近3年月度新低。中国人民银行20日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4月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其中,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与上月持平。5年期以上LPR为房贷利率定价基准,根据“全国、城市、银行”三层的定价机制,全国层面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的LPR,二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下限政策的基础上,LPR加点水平可由不同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来源:新华网)

4、福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据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消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指导意见》(闽建金〔2022]1号),从4月1日起实施。意见指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限价房以及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报备手续,并已签署《承诺书》;以及符合省直公积金中心购房提取其他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向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5、临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0%,额度提升至60万近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从50万提升至60万,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首付比例由40%降为30%。随后,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明确了更多调整细节。例如,只有在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才能享受新政策,且可贷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房价的70%。二套改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额度由40%降为30%,可贷额度最高为总房价的70%。(来源:齐鲁晚报)

6、天津公积金新政:父母可提公积金给子女做买房首付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职工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来源:中国新闻网)

7、四川资阳: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4月11日,从四川省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到降低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新房(含期房、现房),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再交易住房, 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来源:中国网地产)

8、湖南常德“房15条”发布:购房契税减半、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据湖南常德市政府网站消息,4月20日,常德市发布《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下称《房地产措施》)。《房地产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房地产措施》明确,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购房补贴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15项措施。具体如下:一、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二、加大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购房补贴力度。三、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四、降低公寓居民用户使用成本。五、调整土地出让费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六、调整项目资本金和预售资金监管模式。七、支持商务办公、住宅建筑产品创新创优。八、鼓励开发第四代商品住宅。九、持续稳定商品房价格。十、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十一、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十二、切实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十三、积极开展“商改居”。十四、稳妥处理既有开发行为遗留问题。十五、推进处理停车位数量不足遗留问题。(来源:中新经纬)

9、长沙“组合拳”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购买可享契税补4月21日,长沙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围绕用地管理、房屋库存去化两大政策内容展开,推进长沙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促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自今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其中,在加强用地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当年非住宅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转化建筑面积总量不超过上两个年度平均销售总量;精准确定每批次用地挂牌数量、类别及分布,科学设置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及商住比;同时,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提出“商改住”申请。不过,自该《意见》发布之日起新供地项目不适用“商改住”规定。对于促进房屋去库存化,《意见》则提出包括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促进有序去化及培育商业氛围在内的五点具体建议。关于降低交易成本,《意见》规定,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新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对外转让的,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而从降低使用成本来说,《意见》还明确了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来源:新京报)

10、沈阳: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4月26日,沈阳市房产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来源:中房网)

11、无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可贷100万。日前,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保障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迎来调整,最高贷款额可达100万元。通知显示,调整后,无锡市职工及配偶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0元。取消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有还贷记录不能办理租房提取的限制条件。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来源:中新经纬APP)

12、苏州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最高90万元,个人60万。4月22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苏州市12329公积金热线获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不包括工业园区),自4月21日起,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家庭由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据苏州12329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介绍,昨日接到通知,员工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在苏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额度方面有上浮,以职工家庭为单位首次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其余额的10倍,封顶60万元;如果双职工共同贷款不能超过余额相加以后的10倍,封顶90万元,具体由大厅综合计算。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贷款限额按照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来源:澎湃新闻)

二、本地新闻

1、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不断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下同)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新增房地产用地规模和用途,确保供需平衡。完善“熟地”“净地”供应机制,对周边道路及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的地块优先供应,支持已出让未开发的土地依法转让。依照国家日照标准,在土地出让前及时掌握并协调处理宗地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诉求。(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

二、实行住宅用地出让优惠。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不低于50%且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面积中计容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不动产权证。(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放宽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条件。多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三分之一及以上、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四分之一及以上的楼栋,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装配式建筑的形象进度要求不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适当控制商业地产规模。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出让条件中有特别约定商业配置条款的除外),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以及城市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商改住”或降低商住配比,经申请批准后调整为居住、养老、文化、体育等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调整比例由资规部门另行确定。(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五、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含商业公寓、营业性商业用房),经申请批准可变更为商品住房或企业自持租赁住房,支持以适当比例改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及时向水、电、气经营单位和物业主管部门报备,其用水、用电、用气和物业费执行居民收费标准;非住宅用房经批准后变更为住房的,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金融机构加大购买非住宅商品房支持力度,购房人可享受住房金融贷款同等的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市人民银行)

六、支持人才购房需求。对符合《中共岳阳市委关于印发〈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发〔2021〕17号)要求,且在市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技师6万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七、推进地下车位销售及不动产登记。积极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地下车位销售,纳入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范畴,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由资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八、实施购房契税补贴优惠。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资规局)

九、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凡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资规局)

十、放宽购房落户及就近入学条件。凡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的购房人,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缴纳凭证,可申请办理户籍手续,其子女可享受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

十一、实施住房贷款或租金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满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首套房购房人,可选择首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住房租金中一项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按1000元标准扣除,住房租金每月按1100元标准扣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十二、加强房地产项目信贷支持。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受困企业合理延后贷款还款期限、续贷或降低融资成本,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信贷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

十三、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住房贷款利率首套为5.1%及以下,二套为5.46%及以下,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全市统一执行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可达到所购住房价款的70%,二套房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对我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岳阳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120万元。外来务工人员在岳阳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在岳阳市城区购买住房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十四、优化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将项目预售资金、开发贷款、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等全部纳入项目资金监管范畴,实行三方监管,确保相关资金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开发企业可暂缓储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实现销售收入后在资金监管账户上留足项目资本金。存量项目资本金可提前一个节点申请解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

十五、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积极推进容缺后补审批机制,企业依据资规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批文,可办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施工许可;凭资规部门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可申请基础和地下室或者“±0.000”以下施工许可;承诺按时补件后,在桩基进场施工时,保证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容缺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住建局)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如退房应当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本措施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市中心城区拟出让25宗土地4月24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挚主持召开市城区土地储备与出让委员会2022年第1次会议,听取主城区土地市场行情分析,审议相关土地出让建议方案。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编制了《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2022年土地储备与出让计划》,初选了26宗已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其中市本级14宗,城陵矶新港区3宗,经开区5宗,君山区4宗。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通过了其中25宗地的出让方案。(来源:岳阳日报)

本报告数据统计口径

数据来源:土地数据来源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由岳阳城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测。

统计范围:岳阳市六区(岳阳楼区、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临港新区、君山区、云溪区)

统计时间:(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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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岳阳市商品房交易行情【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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