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东苑小区1号楼原本应该建12层的楼房却建了19层,严重影响其他楼房的采光,而1号楼12层以上的业主由于加盖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没有手续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当地规划局回应称该建筑违规,开发商却称,“这是县里商量过的,上面会有办法解决。”
领导一句话,楼房就长个,放诸于现实,并非多么荒诞不经。“县里商量过的”也非开发商的推脱之词,恰是客观的存在,否则在刚性的规划以及办证的障碍之下,其何以不顾后果?更何况,若是“领导授意”成为理由的话,人人利用之下势必导致当地违建现象泛滥成灾。
事实上,“领导说的”之类的现象在其他地方也举不胜举。之前,网传南京将对城内所有房屋屋顶重新上色,据说是因为“一位市领导在视察紫峰大厦时有所指示”。“房顶破旧存续也有相当长的时间,影响到了视野之中的美观”不是一两天的事,何以之前没有感觉并加以改进?由此推论,房屋涂色之举难以逃脱“迎合领导”的嫌疑。
至于在规划建设领域,“领导一句话”的事层出不穷。在城市建设中,“一个领导一个样”更是常态,规划的一切指向已然沦落成以领导等少数人的好恶为前提。众多拆了又建的标志性建筑,改了又改的城市规划,都打上了领导意志的深深烙印。
规划围绕领导转,法律让道权力行,几乎成了一种潜规则。在一些地方,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职责,明文要求的程序,明确提出的要求,有时竟不如权力者的一句话。规则建设可以修改,司法审判也可改变,于是便形成了权大于法的现实生态和外界认同,有事找领导而不找法律也成了一种行为习惯。其结果便是法律效用低下,行政权力增强。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责任不能很好执行,领导一个批示就能很快推进,“批示依赖症”下,行政效率越来越低,办事程序也越来越乱,机关作风日益懈怠,“办一个证要跑八九趟”、“十年没有办下一个证”式伤害方兴未艾。
一个地方的治理之乱、社会之患,其根源往往在于权力之乱。当“领导一句话,楼房便长个”渗透于各个领域之后,社会规则必然发生变异,法律底线作用也必然丧失,人人信权和用权之下,权力就会被滥用,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就会成为主流,社会公平与正义就难以获得实现,个体的基本权利也很难获得保障。从这一点来说,领导让楼房“长个子”并非一句玩笑话,其折射出的权力的强悍与随意,才最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