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今年5月份,央行决定放开贷款利率,此举曾被认为是在贷款利率市场化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不过,人们随之也发现,由于市场上作为利率标杆的是由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商业银行的对外贷款主要是参照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作上下浮动。如此一来,利率市场化的程度自然是较为有限了。
最近情况有变,央行日前开始实施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并且选取了9家商业银行来披露其对最优客户的贷款利率,在去掉最高和最低利率后做加权平均处理,得出相应的基础利率。这个基础利率的价值在于,由于它是商业银行在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以及对利率走势的判断而给予其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因此更多地体现出了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有了这个市场化的基础利率,商业银行还能根据不同情况,对其他客户的贷款利率实行上下浮动,从而在实际操作中大大提高了利率市场化的程度。10月25日,央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是5.71%,较同期由央行确定的6%的贷款基准利率大约有5%的折扣。
从某种角度上可以说,此时一个市场化的利率标杆形成了。在这之前,由于央行的基准利率相对缺乏弹性,而银行间市场的隔夜同业拆借利率在稳定性上又显得不足,在实践中要找到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市场化程度又比较高的利率基准并不容易,而这又往往会导致人们对利率走势的误判,以及对于资金供求格局的片面认识,进而影响到资金市场的稳定。也因为这样,现在有了通过商业银行自主市场化报价的基础利率,不仅能够较为准确地揭示当前的利率走势,同时也增强了利率信息的透明度。在推动人们形成对资金供求的稳定预期上,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承认,贷款利率的市场化进程,并没有因为基础利率的形成与发布就算完成了。利率作为衡量资金价格水平的标尺,其高与低在相当程度上并不取决于由谁来报价,而是取决于实际存在的供求关系,而在目前的条件下,商业银行还很难完全做到主要根据资产负债比例来决定自己的放贷规模,同时在贷款客户的选择上也存在某些非市场因素的制约。这也就是说,贷款利率的真正市场化还缺乏完整的实施基础。
另外,现在基础利率是面向商业银行优质客户的利率,而这个优质客户的界定是否完全是通过市场运作来确定的呢?如果在对优质客户的界定上本身就没有做到以市场效益为准绳,那么还能够想象对这些客户的贷款利率就是一个合乎实际情况的基础利率呢?这次5.71%的基础利率公布后,也确实是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认为根据目前的资金供求格局,这样的利率水平显得偏低,从而质疑其作为基础利率的指导性可能存在不足。的确,实际上现在央行所推出的,只是一个贷款利率的报价与发布体系,尽管这确实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所需要的,但是如果考虑到报价的基础可能还不那么市场化,因此最后发布的基础利率,其市场化程度恐怕多少也有点折扣。因此,在高度评价此次基础利率问世的同时,还需要看到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仍然任重道远。
既然现在公布的基础利率还不能完整地解决利率市场化的问题,那么客观而言,央行就仍然需要公布基准利率以实施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指导。事实上,这次央行在公布基础利率的同时,也表示仍然会继续公布基准利率。换言之,相对比较市场化的基础利率尚不能取代具有行政化色彩的基准利率,那种以为今后就以基础利率为唯一利率标杆的思路,显然不符合实际。而把基础利率的发布看作为是商业银行的利好,恐怕也有点脱离实际。因此,对于今后一段时期的利率走势,并不能简单地仅仅参考基础利率。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利率市场化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