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将对我国房地产政策产生长期深远影响,它既会决定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走向,也关系到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短期内,房地产调控仍然不会放松,热点城市尤其如此;从长期看,“租购并举”之后,租赁将成为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年,我国新房、二手房交易的市场规模分别约为12万亿元、6.5万亿—7万亿元,与之相比,租赁市场只有约1万亿元,成长空间巨大。
要补上租房市场短板、满足需求,就必须提供有吸引力、有品质的供给。租赁市场的体量应与城市人口流入的规模相适应,价格最好不超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30%,品质则应匹配当前消费升级的趋势。
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应结合旧房改造来提升品质,并考虑多建设以一居室为主的住房。此外,需要通过政策引导,让更多规模化、机构化的住房租赁企业积极参与进来,提升服务和运营的质量,切实提高租房的吸引力。而在制度层面,有关城市政府应多规划一些专门用于租赁住房建设的自持地块,并就发展租赁市场出台规划、拿出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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