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强调,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现经营困难的,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直接免除2020年上半年2—4月份房租。
《意见》明确,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现经营困难,且未获得房屋租金减免的,地方政府可以视财力,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现经营困难的,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直接免除2020年上半年2-4月份房租,租金已收取的,可以抵交后期租金(已享受“免一减二”租金减免政策的,不重复减免)。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力度,力争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对服务业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年内还款困难的,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此外,《通知》还强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紧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房屋租赁关系,出租人不得随意转租或哄抬租金。
免责声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仅代表其他媒体与网站观点,与岳阳房地产信息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相关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删除或者更改,保证您的权利。违法信息对公司或个人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将采取法律方式维权。
欢迎关注岳阳房地产信息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