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晚间,微信公众号“江西住建”发布消息,江西省赣州市和吉安市两地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效降低购房者资金压力,促进刚性住房需求的释放。
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赣州市购(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80万元,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赣州市购(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70万元。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江西省吉安市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措施,其中提到阶段性提高中心城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80万元。
具体来看,调整人才贷款优惠政策:
将吉安市“庐陵英才”确定的6个层次人才和其它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调整如下:A类B类C类D类T类E类和其他人才本人及配偶在吉安市购(建)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受理和放款,存贷挂钩计算值按贷款最高额度确定,首付款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
出台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对三孩家庭在工作地租赁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上每月提高1000元,提取频次为每月可提取一次;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在存贷挂钩计算值上上浮50%,但不超过贷款最高额度,具体可贷额度视房屋价值、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综合因素核定。
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在中心城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
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吉安市中心城区(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购房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本地单缴存职工和异地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向多孩家庭倾斜,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减轻购房者的经济支出,优化公积金政策已成为当前不少城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手段。
除江西赣州、吉安之外,近期包括江苏南通、安徽马鞍山、浙江丽水、云南玉溪等多个城市均对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
以南通为例,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21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提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同时,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3月20日,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80万元上调为10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40万元上调为60万元。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6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0万元上调为50万元。
《征求意见稿》明确,加大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同一对夫妻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同一对夫妻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上浮50%。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2023年以来,已有超过50个城市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主要涉及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购房全家帮”,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支持“商转公”贷款,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等政策。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公积金作为长期住房专用储蓄,使用范围较为有限,针对性优化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符合大家对公积金的预期;同时,公积金政策指向性较强,有利于直接为真正有购房需求的居民提供支持,促进住房需求释放。
陈文静表示,多个城市出台优化公积金政策,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置业门槛,同时也提高了公积金资金池的使用效率。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优化公积金政策的城市有望继续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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