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统计,2022年11月,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共成交22.45万㎡,环比增长183.8%,同比增长116.3%。具体各项指标如下:
Part 1 土地市场
2022年11月,岳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市场拟出让75宗土地,土地总面积约98.66万m2。从土地用途来看,商服、住宅用地15宗,面积57.32万m2;商业用地28宗,面积24.26万m2;住宅用地25宗,面积13.82万m2;商住用地5宗,面积3.17万m2;商务金融(办公)用地2宗,面积0.09万m2。
2022年11月岳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信息
【数据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022年11月,岳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市场共成交5宗土地,成交总面积约35.57万㎡,成交金额6.3亿元。从土地用途来看,商业用地1宗,成交面积0.29万m2,成交金额0.48亿元;商服、住宅用地4宗,成交面积35.28万m2成交金额5.82亿元。
(注:土地出让、成交范围为岳阳市中心城区,规划用途仅包含住宅、商业用地。)
2022年11月岳阳市中心城区土地成交信息
【数据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Part 2 商品房市场
一、预售发证情况
2022年11月,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增预售许可证9本,3个项目获批证件。商品房预售总房源1130套,面积16.12万m2,环比分别增长423.1%、506.0%,同比分别增长21.2%、43.5%。其中商品住宅预售总房源764套,面积10.59万m2,环比分别增长274.5%、320.2%,同比分别下降15.9%、5.0%。拿证套数最多的项目是和辰佳园(一期),共524套房源,占总预售房源的46.4%。
2022年11月岳阳市中心城区
新建商品房预售发证信息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二、商品房成交状况
2022年11月,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共成交1095套,面积22.45万m2,环比分别增长65.7%、183.8%,同比分别增长24.4%、116.3%。其中商品住宅共成交1007套,面积21.39万m2,环比分别增长82.1%、210.4%,同比分别增长35.7%、132.0%;非住宅共成交88套,环比下降18.5%,同比下降36.2%,面积1.05万m2,环比增长2.9%,同比下降9.5%。商品住宅成交套数占总成交套数92.0%,面积占比95.3%。
从不同区域来看,岳阳楼区11月份以成交564套商品房占领榜首位置,占总成交量的51.5%。 经济开发区成交354套位列第二,占总成交量的32.3%;南湖风景区成交116套位列第三,占总成交量的10.6%。
从成交结构来看,岳阳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市场主力成交面积段仍集中在120-144m2,市场占比39.0%;主力成交单价段上升至6000-7000元/m2之间,市场占比33.2%;总价段集中区域上升至120万以上,市场占比22.7%。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从销售TOP10排行来看,11月份,岳阳恒大养生谷成交162套,占据商品房销售套数排行榜榜首。另外九个项目依次为金茂和茂苑、天伦湖与树小区、利都·中环名座、祥源·城市之光、宝德东堤湾B地块、岳阳美的梧桐庄园、巴陵正荣府、大汉新城、岳阳碧桂园·凤凰城。(注:多房号签约视为1套)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Part 3 市场小结
11月份,商品房累计成交22.45万m2,环比增长183.8%,同比增长116.3%,新房成交止跌回升。从成交结构来看,主力成交单价段上升至6000-7000元/m2,成交总价段集中区域上升至120万以上,占比较上月增长16.2%。11月23日,央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涉及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等六个方面的十六条措施。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此次降准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居民刚需、改善型按揭贷款需求,提高居民购房意愿与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种种迹象表明,中央各部门正多措并举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Part 4 新闻资讯
一、国内新闻
1、2022年11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1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2、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8%。中国人民银行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支持实体经济,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3、2022年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8%。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3945亿元,同比下降8.8%;其中,住宅投资86520亿元,下降8.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8889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28278万平方米,下降5.9%。房屋新开工面积103722万平方米,下降37.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75934万平方米,下降38.5%。房屋竣工面积46565万平方米,下降18.7%。其中,住宅竣工面积33771万平方米,下降18.5%。商品房销售面积11117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5.5%。商品房销售额108832亿元,下降26.1%,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8.2%。10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47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0%。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16.6%。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5480亿元,同比下降24.7%。其中,国内贷款14786亿元,下降26.6%;利用外资62亿元,下降13.5%;自筹资金44856亿元,下降14.8%;定金及预收款41041亿元,下降33.8%;个人按揭贷款20150亿元,下降24.5%。(来源:国家统计局)
4、10月份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2022年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下降城市个数增加,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一线城市同比上涨、二三线城市同比降幅略扩。一、一二三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分别有58个和62个,比上月分别增加4个和1个。10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1%,降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持平转为下降0.3%。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3%和0.5%,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1和0.2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4%和0.5%,降幅均与上月相同。二、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二三线城市同比降幅略扩。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城市分别有51个和64个,比上月均增加1个。10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6%,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1.3%和3.2%,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1和0.2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3.9%和4.7%,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1和0.2个百分点。(来源:国家统计局)
5、财政部:前10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027亿元,同比下降25.9%。1~10月累计,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16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7%。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4853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02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9%。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476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4%;土地增值税55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3%;房产税30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耕地占用税10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1%;城镇土地使用税19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6、财政部:前10月全国房产税收3027亿元 同比上升10.5%。1月~10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397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1%,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5%。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0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4.8%,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339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4%,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6%。全国税收收入14257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4%,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8.9%;非税收入308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2%。 此外,2022年前10月国内增值税3932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9.1%;国内消费税144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企业所得税422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个人所得税125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 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476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4%;土地增值税55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3%;房产税30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耕地占用税10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1%;城镇土地使用税19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7、前10月湖南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持续“双降”。一、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5.1%。1-10月,湖南房地产开发投资4203.72亿元,同比下降5.1%,降幅比1-9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3270.32亿元,下降3.4%,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7.8%。1-10月,全省商品房施工面积37541.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28254.55万平方米,下降6.5%。房屋新开工面积4612.34万平方米,下降43.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3779.16万平方米,下降41.7%。房屋竣工面积2301.29万平方米,下降28.3%。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747.15万平方米,下降29.0%。二、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超过20%。1-10月,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5482.9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9%,降幅比1-9月扩大0.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3.6%,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25.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5.5%。商品房销售额3501.77亿元,下降24.2%。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6.0%,办公楼销售额下降37.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5.8%。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下降两成。1-10月,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4333.69亿元,同比下降20.0%。其中,国内贷款408.54亿元,下降27.4%;自筹资金1589.12亿元,下降5.7%;其他资金2336.04亿元,下降26.2%。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1237.08亿元,下降31.2%;个人按揭贷款921.59亿元,下降21.4%。(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8、全国首部规范居民自建房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据湖南日报11月23日消息,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将为防范和化解居民自建房安全风险提供有效法治保障。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严控居民自建房增量,明确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自建房,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居民自建房原依法批准超过三层的,改(扩)建、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依法批准层数。(来源:湖南日报)
9、常德实现湖南省首个“保交楼”项目交房。近期,湖南省常德市奥园·誉景湾小区一期首批636套房屋交付。这是国家专项借款资金下达以来,湖南“保交楼”项目中首个正式交房的项目。据了解,奥园·誉景湾小区于2018年开发建设。自2021年年底开始,受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影响和自身资金短缺等原因,工程建设时断时续,原定于今年3月底交付的636套房屋一拖再拖,购房业主忧心忡忡。为实现“保交楼、稳民生”目标,常德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比如,成立工作专班,紧盯目标任务实行“一对一”督导;针对企业反映的现实难题,协商水电气等部门提供垫资;聚焦风险防范化解,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等等,特别是专项借款资金下达以来,第一时间拨付至项目,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对推动复工复产、实现交房目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常德市这些富有成效的做法,也在辖区内其他“保交楼”项目推广施行。当地通过资金资产重点管控、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式,全方位加大对风险隐患项目的监督、研判、管控,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据了解,随着专项借款资金的落地使用,湖南省大部分房地产风险项目已经全面复工复产,后续将有大批房屋实现交付,“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来源: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4日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办法明确,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为维护参加人利益,办法强调,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来源:新华社)
二、本地新闻
1、岳阳城区试行“商转公”直转业务。11月1日开始,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城区推出“商转公”直转业务。该模式不仅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贴心的服务,更在省内开创了行业先例。因“商转公”直转业务需要对接的单位和部门较多,业务流程较为复杂,为保障业务办理的顺畅和资金的安全,当前商转公直转业务限岳阳城区(指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君山区、云溪区、屈原管理区)房源的商业贷款,签约银行目前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业务推行以及与相关部门对接的情况,逐步将直转业务扩大到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及其他商业银行。“商转公”直转有什么条件?目前,城区职工申请“商转公”直转,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借款申请人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在还款期间没有出现累计3期(含3期)以上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当前已经签约办理商转公直转模式的商业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原商业贷款申请人已全额付清购房款且已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且已经办结期房转现房手续,同时申请转换的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所涉住房在城区,可以正常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手续;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规定。“商转公”直转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缴存职工申办该业务时,请尽量准备齐全资料,避免多次往返办理的麻烦。具体资料有:(一)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含未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须签署《单身声明》1份,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身声明》须同时提供,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裁定书等,丧偶证明与原结婚证、《单身声明》须同时提供。(三)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四)由原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同意提前结清贷款的证明、已办结期房转现房业务的证明以及近6个月的还款记录(加盖银行业务章)原件各1份。(五)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通过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所购房产的电子证照并打印1份,以及购房票据(含湖南省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六)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最近12个月的代发工资流水(盖银行业务章)原件1份。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有其他正当、稳定收入的,提供相关证明。(七)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一类卡)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八)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来源:岳阳晚报)
2、前三季度岳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7%。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近日发布消息,住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岳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82元,同比增长6.7%。今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体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61元,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53元,增长7.3%,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4个百分点。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13819元,增长6.3%;经营净收入3718元,增长5.8%。财产净收入1494元,占比9.2%。转移净收入5651元,占比7.4%。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发挥主动力作用,增长贡献率达78.7%,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来源:岳阳晚报)
3、最高100万元!这笔返还奖励哪些人能申请?日前,中共岳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岳阳市“12+1”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人才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返还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作了详细介绍。《办法》规定,申报奖励范围是注册地在市辖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下同)的“12+1”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人才(注册地在县市范围内企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返还奖励由县市负责)。具体申报条件包括:申请人所在企业属于岳阳市“12+1”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且年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申请人当年在岳阳市实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部分达到10万元(含)以上;遵纪守法,社会信用及评价良好。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需根据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安排,填写《岳阳市“12+1”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人才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返还奖励申报表》,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企业向注册地工信部门申报,市辖各区党(工)委组织部、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核实相关情况后,由各区工信部门汇总,于11月底前上报市工信局。企业申报时需填报的资料包括:《岳阳市“12+1”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人才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返还奖励申报表》和《岳阳市“12+1”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人才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返还奖励申报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申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纳税证明;申报企业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的纳税相关证明。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将依据当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部分金额,按受益地方财政50%的比例给予纳税人返还奖励,每人最高返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来源:岳阳晚报)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发布,我市推动税惠红利快速“落袋”。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我市税务部门通过“精准宣传+精细服务”,推动税惠红利快速“落袋”,进一步激发全市科创型企业的创新发展活力。新政策的快速落地,为技术型企业送去实实在在的利好,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岳阳市税务局2022年10月征期数据显示,全市515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金额达12.22亿元,企业加大研发创新的热度持续升温。(来源:岳阳晚报)
本报告数据统计口径
数据来源:土地数据来源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由岳阳城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测。
统计范围:岳阳市六区(岳阳楼区、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临港新区、君山区、云溪区)
统计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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